2.整合资源,共享共建。根据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条件和财力状况,充分考虑实用性、安全性、先进性及可扩展性,整合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系统,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最大限度发挥系统的应用效益。
3.突出重点,统一标准。紧密结合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再造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目标,突出内部监管、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网上审批、公共服务等重点,协同推进;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并完善与电子监察系统相协调的运行管理制度及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基础建设。省政府法制办牵头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会同有关部门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做到流程固化、责任到人、明确时限、全程留痕。省监察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范后的行政权力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抓紧建立并完善本单位的局域网,加大系统软硬件的投入,对部门原有的局域网进行整合、改造、完善和升级,实现对内延伸到各部门业务处室,对外与省政务网络平台互联贯通。同时,要在2年内建成本行业业务应用需求省内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完善部门网上行政权力审批系统,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相关数据的统一管理。
(二)加快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省监察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各市(地)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提高电子监察工作的智能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省级电子监察平台建设。2010年选择10个行政审批权力比较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电子政务基础较好的省直部门先期纳入省电子监察平台,逐步将省直各部门及市(地)行政权力运行纳入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建设网络监察预警系统。要努力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自动采集各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对业务运行流程自动监控,提供时限判别、收费监督、资料数据对比、异常处理监督、智能统计分析预警等功能。完善异构数据交换平台。省政务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要做好系统异构数据交换接口所需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对审批程序的关键节点、必要的数据程序开发等提出明确要求。按照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和规范,实现电子监察系统数据的自动采集、分拨和监管。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仪容仪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进行监督,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证据保全和威慑作用。建好部门网站。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供对外办事、服务及互动、交流的窗口,接受群众在线咨询与投诉,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