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意见
(黑政办发[2010]47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反腐倡廉建设,提高行政监察工作水平,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系统(以下简称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是提高行政监察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措施,是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打造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省电子政务的不断发展、行政管理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从无到有,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在对行政权力运行特别是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实时监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还不均衡,有的地方重视不够,运用不够,缺乏统筹规划,尤其是网上行政审批应用系统建设尚不能适应和满足电子监察工作的需要,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电子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确保高质、高效、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新行政监察方式为手段,以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监察为重点,加大统筹规划和资源整合力度,突出效能监察和廉政预警监察,强化动态监管,全面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勤政廉政建设,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2012年年底将省直绝大多数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及市(地)行政服务中心纳入省级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完善全省网上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监察平台。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加强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避免重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