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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
(鄂政发〔2010〕5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现就我省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发展思路,明确目标要求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加强生产能力建设和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创新调控保障机制,加快推进“菜篮子”产品产业化经营,在保障“菜篮子”产品安全有效供给的前提下,提高优势产品在全国的市场占有率,实现农民增加收入、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重点抓好菜、肉、蛋、奶、鱼、果等产品生产。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规模化、标准化基地生产的“菜篮子”产品占全省产品总量的70%以上;现代市场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基本形成,“菜篮子”产品质量实现可追溯,全省菜地保有量达到800万亩以上,全省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自给水平稳步提高,供应保障、应急调控、质量监管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实现主要“菜篮子”产品产量年均增长5%以上,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满足和适应城乡居民的需求,把湖北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

  二、突出建设重点,夯实产业基础

  (一)突破性发展蔬菜产业。实施蔬菜产业振兴计划,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重点支持武汉等大中城市城郊菜、江汉平原低湖地区水生菜、武陵山区高山菜和以大洪山为主的食用菌四大优势区域板块基地建设,稳定提高基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蔬菜标准园创建,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力争建设100个万亩标准化核心示范基地,稳定提高蔬菜生产水平。重点扶持设施化栽培,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大力发展钢架大棚、避雨栽培和微滴灌节水栽培,建设一批设施化、集约化蔬菜生产基地。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推广“春提早、夏遮阳、秋延后、冬覆盖”技术,保障城乡市场的均衡稳定供给。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建设苗种基地,开展工厂化育苗,为农户和基地提供优质种苗,提高蔬菜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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