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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通报表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通报表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湘教通〔2010〕34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教育部在层层民主评议和推选的基础上,决定对135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含省级部门)和265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我省湖南大学等7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谭琳等8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厅〔2010〕23号),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绩。希望各普通高校以及从事毕业生预征工作的同志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开拓创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我省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推上新台阶,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湖南先进集体7个)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湖南先进个人8名)

湖南省教育厅

二O一O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预征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湖南先进集体7个)

  湖南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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