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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政策宣传的通知

  (一)市民生办。
  1、 负责督促落实"政策享受明白卡"的印制、发放工作。
  2、 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的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工作。
  3、 配合市广播电视台、亳州报业集团等主流媒体做好民生工程专题系列节目的采编、报道工作。
  4、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政策咨询台、宣传版。
  5、 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民生工程政策知识竞赛活动。
  (二)市直牵头部门。
  1、 负责督促落实牵头项目"政策享受明白卡"的印制、发放工作。
  2、 负责开展所牵头工程项目的宣传。
  3、 配合市广播电视台、亳州报业集团等主流媒体做好民生工程专题系列节目的采编、报道工作。
  4、 在办公区设立民生工程政策宣传牌(栏),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立政策咨询点。
  5、 督促、指导县、区开展牵头工程的政策宣传活动。
  (三)市广播电视台和亳州报业集团。
  成立民生工程宣传报道组,并在市广播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药都时空》、《走进农家》、《药都之声》和《亳州晚报》推出民生工程系列专题报道,定期宣传民生政策、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四)县、区政府。
  1、 印制"政策享受明白卡",发放到每个受益对象手中,卡中要载明受益项目、政策规定、享受标准、发放途径和时间等,从根本上解决发放补助类项目打卡不清、享受标准不明的问题。
  2、 印发民生工程政策公开信和明白纸或宣传册,公开信要张贴到村,明白纸或宣传册要发放到户。
  3、 在县电视台、电台《新闻联播》栏目推出民生工程系列专题报道;录制民生政策宣传磁带,利用村村通广播,每天定时循环播出。
  4、 在各级行政服务大厅、县(区)直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学校、工程点和各级公示栏中设立民生工程政策宣传专栏,宣传民生工程。
  5、 每个乡镇明确1名干部负责宣传工作,每个自然村明确1名民生工程政策宣讲员,定期进行培训,宣讲员每月不少于2次在所在村开展民生政策宣讲活动,确保宣传活动乡乡有人问,村村有人讲。
  6、 每个学校培训1名民生政策讲解员,开设"民生课堂",每学期不少于2个课时,在学生中开展争做"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员"活动,通过学生向家人和社会宣传民生政策。
  7、 编排民生工程文艺节目,组织文艺宣传队下乡巡回演出。
  8、 对培训类项目的参培人员进行全员电话回访,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培训情况和培训需求。
  9、 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技术,探索开展民生工程交流与互动的网络化方式;鼓励开展征文评选、现场咨询、民生演讲等宣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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