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政策宣传的通知
(亳政办〔2010〕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和全市民生工程专题调度会议精神,提高民生工程的社会知晓度和满意度,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增强民生工程发展后劲,确保全市民生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群众知晓率、满意度为目标,立足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百姓,建立宣传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突出政策要点,挖掘工作亮点,把握宣传难点,把各项政策宣传清楚、解释明白,进一步营造全市上下重民生、知民生、讲民生、促民生的良好氛围,推动民生工程向纵深推进,促进和谐亳州建设。
二、宣传内容和重点
宣传内容主要包括:民生工程实施的重大意义、内容、范围、标准、受益群体、实施程序、责任单位、监督方式、工作举措、实施效果、社会评价、工作经验及典型事例等。
民生工程政策宣传要面向薄弱环节,面向弱势群体,面向受益群体,面向基层农村,着力解决受益群众对政策规定及受益情况不清楚的问题,把对受益对象的宣传作为民生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宣传使受益对象知晓享受的项目、标准,明晰具体的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等;根据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实施项目和受益对象的差异,有针对性地采取与之相适应的宣传方式;注重典型事例的宣传,特别是民生工程受益群体中对比强烈的鲜活事例,全面展示民生工程实施成效。
三、宣传时间
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贯穿工程实施的始终,本次集中强化宣传活动自9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
四、宣传方式
坚持和完善会议、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条幅、壁字、宣传栏、宣传册、明白纸、公开信等宣传形式,探索和创新政策宣讲员、民生课堂、文艺节目、明白卡、流动宣传车、电话回访、知识竞赛等宣传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宣传效果。
五、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