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加强财政资金对文化产业的引导。建立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根据文化产业的特殊性,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支持成长型、科技型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发展,健全股权投资退出机制,通过出售股权实现资金的循环滚动使用,推进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22.扶持高新技术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高新技术文化产业,从事数字广播影视、数据库、电子出版等研发、生产、传播的文化单位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科研院所等单位提供的文化产业方面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3.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信贷、土地使用、专项扶持资金、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积极吸引外资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参与文化产业项目的经营和文化设施建设、改造、经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扶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进行上市融资。
24.健全文化产业市场体系。拓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领域,依托特色产业基地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产业专业市场,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组织形式和经营业态,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流通形式,建立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现代市场营销体系。培育现代文化消费理念,不断拓展文化消费领域,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消费市场。健全文化产业行业协会,促进文化产业行业协会民间化发展。
六、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
25.强化文化产业发展协调机制。加强文化产业统筹规划、产业统计、督促检查,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发展评估机制,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把文化产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增强发展文化产业的责任意识,实现多行业、多领域、多部门协同规划,共同运作,拓宽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
26.加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文化产业特有的规律完善分配制度,探索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作为企业股份参与利润分配。实行柔性引进机制,采取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灵活引进人才智力。把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工作纳入我市的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养具有创意的文化艺术人才、策划设计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文化产业人才队伍。
27.营造文化产业发展良好氛围。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健全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文化市场管理信息网络。强化版权保护,加强广告市场和广告内容的管理,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非法行为,有效维护版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中山的优秀文化资源、文化产品、文化产业项目和重大文化活动,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加大文化消费,提高审美情趣和鉴赏水平,营造有利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