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中山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府办电〔2010〕24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中山市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有效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根据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关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围绕《中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2006-2010 年规划》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2010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着力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政务运行合法性科学性等方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中山建设“三个适宜”新型城市提供法制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培育依法行政人文环境。
1、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考核制度。(市府办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制局配合)
2、提高初任公务员培训依法行政知识比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考核。(市法制局)
4、进一步增强普法和法制宣传的实效性,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用法和监督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
1、进一步完善、优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依法高效履行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探索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建立统一、公开、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