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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农业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备注:上报数字须与当地政府上报口径一致。请于每天下午15:00时前上报当天12点钟前灾害损失累计数。
  请务必传真,传真:65365806。

  附件6:
  农机防汛抗灾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市县

受灾农机数量(台套)

受灾设施农业面积

(亩)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投入救灾农机具

(台)

投入救灾人力(人次)

采取的主要救灾措施

备注

 

合计

       

1

海口

       

2

三亚

       

3

儋州

       

4

琼海

       

5

文昌

       

6

万宁

       

7

陵水

       

8

定安

       

9

澄迈

       

10

屯昌

       

11

琼中

       

12

五指山

       

13

临高

       

14

昌江

       

15

东方

       

16

乐东

       

17

保亭

       

18

白沙

       

19

农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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