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设立数字电影院线公司
1.审批依据
《关于印发〈
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发影字〔2005〕537号)、《
关于〈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广发〔2008〕62号)。
2.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成立电影院线公司的请示;
(2)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电影院线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放映单位加盟电影院线的签约协议;
(4)放映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放映单位的放映许可证复印件(县城以下流动放映除外);
(6)计算机售票系统正常开通的证明(数字流动放映除外)。
3.办理程序。
成立跨省数字电影院线公司,报国家广电总局审批;成立省内数字电影院线公司由省文体厅审批,报国家广电总局备案。
六、影院申请加入或改签电影院线
(一)新建影院加入院线
1.申请条件
(1)取得《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2)安装计算机售票系统。
2.提交材料
(1)电影院加入电影院线的申请报告;
(2)办理人员委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3)电影院的《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工商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公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5)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6)电影院同院线公司的供片合同原件;
(7)电影院线公司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8)电影院平面图和各影厅座位图;
(9)填写《影院基本信息注册表》(见附件7)、《计算机售票影院名称核准书》(见附件8)、《计算机售票影院系统验收登记表》等相关表格(见附件9)各3份;
(10)数字放映机报备表格和电子证书。
3.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报省文体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