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执行
《管理办法》,做好服务。
三、规范程序 加强监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
《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重点是加强对招标文件设置排斥合法投标人条件进行严格监管;加强对低价恶性竞争的监管,维护设计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做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检查,使评标过程公正透明;强化评标过程中节能、环保技术审查,使建筑方案符合抗震、节能和环保要求要从招标投标的各个环节,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严格招标人参与评标的资格管理和名额限制要求。招标人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
建立健全评标专家考核、评价制度,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对评标专家的评标活动进行记录,严格执行评标专家准入和清退制度。进一步整合优化省内评标服务机构的专家资源,扩大评标专家库的专业构成和队伍容量,为消除地区和行业限制、实行统一协调管理机制。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评标专家,经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部门核实后应及时从评标专家库除名,并向社会公布。加强评标专家分类管理。加强行业评标专家培训。
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3号)要求,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健全勘察设计投标招标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勘察设计的经济、技术、功能的比选和评价,防止简单以价格竞标的评标行为。
对招标代理机构完善管理,建立和完善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和市场清退机制。监督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主体行为。
四、加强行业素质建设 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勘察招标文件应符合勘察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勘察招标文件应以技术方案评选为主,注重勘察方案技术完整和安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勘察文件深度规定,确保主体建筑功能要求和结构安全。
建筑设计方案贯彻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方针,招标的核心是要把符合建筑设计方针的设计方案推荐给建设单位,选出安全、经济、环保、节能、抗震优秀的设计方案。建筑方案招标要充分发挥设计单位的积极性,招标文件要调动设计单位精益求精的专业技能。设计单位在创作设计方案时应注重公共安全的需要,确保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设计深度规定。
五、推进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