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全省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到2012年全省基本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基本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15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基本解决农牧区教师周转房问题。

  到2020年,在全省建成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充满活力、质量较高的高等教育;规模扩大、效益明显、特色鲜明的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合理、硬件达标、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中小学教育。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做好“十二五”及到202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

  各地要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在对“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总体目标和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客观总结、分析存在问题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明确教育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提出“十二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发展思路、政策建议、重点工作及2020年远景发展目标。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明确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指导方针和战略目标。立足实际,在优先发展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创新型人才、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等方面,提出符合国家和青海发展战略及群众需求、反映教育规律和教育发展趋势的指导方针;制定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现代化水平的基本目标和总体思路,研究制定城乡、区域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以及主要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提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政策措施。

  (二)确定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和重点领域。以改革为动力,促进制度创新,研究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制度改革等总体思路和重大措施。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水平,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形成各级各类学校富有特色、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办学体制和机制。促进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研究全面提高教育开放水平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措施。

  (三)理清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综合考虑各地人口变化、学龄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就业结构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主动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的新要求,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及民办教育、学前教育、教师队伍、条件保障等做出专题性规划。分析各级各类教育的需求与供给关系,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结构、比例和地区布局。研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促进规范民办教育和发展远程教育、继续教育的工作思路、重点项目及重大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农村牧区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牧区学校的办学标准、校舍标准、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促进农牧区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建立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采取国家、社会、个人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政策;继续落实国家中职学生生活资助政策,逐步对农村牧区职业教育实施免费政策;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加大高等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加强高校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培养高质量、多样化的创新型人才。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