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学生省外就读转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政办[2010]12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学生省外就读转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青海省玉树地震灾区学生省外就读转移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六月)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确保玉树灾区学生省外就读转移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灾区转移学生在新的环境中更好地学习和生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维护灾区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为目的,加强灾区学生异地转移工作的协调衔接,以科学、高效、务实的态度,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灾区学生安全转移到确定的省市区学校就读,确保灾区学校教学秩序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工作原则
--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把安全工作作为转移工作的首要任务,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注重工作环节管理。以安全防范为主,制定各项突发事件预防应急预案,有效防止转移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灾区学生安全转移异地安置就读。
--科学、高效、务实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从学生亟需复学、不能耽误教学进度的实际考虑,做好我省和接收转移学生的省市区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力求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条不紊,扎实有效。
--相对集中管理的原则。根据灾区各校规模、生源构成和接收地学校实际,有条件的实行整体转移,不具备整体转移条件的实行相对集中转移的方法,以便于转移后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
--分期分批转移的原则。根据灾区学生的状况,做好转移学生数据统计,安排好分批次转移的计划,根据条件状况,按照成建制学校、大批量学生先转移,以年级转移、学生数量相对较少的后转移的方法,分期分批组织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