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省农牧厅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农牧业抗灾保丰产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10]12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科技厅、省农牧厅《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农牧业抗灾保丰产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农牧业抗灾保丰产的实施意见
(省科技厅、省农牧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农业部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当前农业抗灾保丰产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7号),全面部署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当前农业抗灾保丰产的工作。2010年我省浅山局部地区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旱情,农业种植成本增加,农牧民增收难度加大,特别是“4·14”玉树地震灾害给当地人民造成了重大损失,给我省农牧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和损失,尽快恢复灾区重建和农牧业生产是当前我省抗灾保丰产的重点工作。为认真贯彻(国办发〔2010〕27号)意见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在全省农牧业生产,特别是玉树地震灾后重建中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做好基层科技服务
按照国务院及我省关于抓好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结合当前全省农牧业生产实际,积极推进百日科技服务行动。动员和组织各涉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农技推广部门的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和地震灾区,重点围绕抗灾保丰产和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开展科技服务,尽快帮助玉树灾区恢复科技推广机构的正常运转。通过建立健全科技人员包乡包村联户的责任制度,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服务生产第一线,加强乡(镇)、村技术力量,确保每一个乡镇和村庄都有科技人员,弥补地震灾区科技人员的不足,科学指导农牧业生产设施的重新建设,加快恢复生产的速度。要尽快制定分区域、分品种、分农时的农业抗灾应对技术和补救措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实施,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加快抗震救灾等实用技术和产品的技术集成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