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少年之家培训收费的批复
(哈价行发〔2010〕42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少年之家:
你单位《关于增加和变更课程收费项目的申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财规〔2000〕47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1、你单位是经哈尔滨市道里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公室批准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以面向社会开展音乐、体育、美术等校外教育培训并收费,你单位开展的培训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可自主确定或与委托人协商议定,但不得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你单位开展的校外教育培训有偿服务,必须坚持委托人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
3、你单位接此批复后,要到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申领手续。并凭《收费许可证》到税务部门领购使用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4、上述收费要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将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接受委托人和社会监督。
5、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培训收费备案表
单位名称 | 哈尔滨市道里区教育局少年之家 | 地址 | 道里区安松街88号 |
收费资质(资质名称及证书号)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123010200114) |
联系人 | 李冬生 | 电话 | 87671606 |
培训项目 | 培训课时 | 收费标准(元/课时) | 有效期限 |
幼儿少儿舞蹈 | 50 | 15 | 1年 |
幼儿少儿舞蹈(专家班) | 50 | 20 | 1年 |
拉丁舞 | 50 | 25 | 1年 |
童声小组 | 50 | 20 | 1年 |
幼儿少儿儿童绘画 | 50 | 15 | 1年 |
硬笔软笔书法 | 50 | 15 | 1年 |
童声一对一 | 50 | 50 | 1年 |
电子琴一对一 | 50 | 30 | 1年 |
小提琴一对一 | 50 | 30 | 1年 |
钢琴一对一 | 50 | 60 | 1年 |
其他乐器一对一 | 50 | 30-80 | 1年 |
艺术启蒙、幼儿少儿口才 | 50 | 15 | 1年 |
影视表演 | 50 | 30 | 1年 |
单位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物价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