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中府通〔2010〕1号)
为贯彻落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使广大市民了解、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决定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定于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下午16时30分至16时45分,地点在本市火炬区、石岐区、东区、南区、西区、五桂山。
二、预先警报:试鸣时间为16时30分至33分。方式为三长声,鸣36秒,停24秒,持续3分钟。
三、空袭警报:试鸣时间为16时36分至39分。方式为连续短声,鸣6秒,停6秒,持续3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