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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0年推进“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电子政务办)

  配合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

  (2)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省级电子监察系统全面改版升级,完善运行系统,拓展监察领域,建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社保资金、公众诉求等电子监察管理系统;开展市、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情况专项检查验收,2010年6月底前所有市县全部建成,年底前与省级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制定全省电子监察绩效评估办法,进一步强化电子监察系统监控作用。

  牵头单位:省监察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电子政务办)

  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4.以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为目标,强化公共资金监管,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收付的全覆盖。

  (1)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将包括汉外预算单位在内的所有省属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将市县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覆盖到包括乡镇在内的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实现市县预算单位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的全覆盖;推进中央和省级补助地方专款、各类财政专户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加快公务卡制度应用推广工作,规范省直预算单位实有账户管理,建立市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动态监控体系;制定财政资金支付审核管理办法、代理银行综合考评办法等,健全完善国库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电子监察系统。

  (2)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大综合预算编制力度,加强财政结余资金管理;规范市县部门预算与管理;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的办法和机制,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

  (3)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认真执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制度,在全省税务部门全面推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方式,加强财政票据管理。

  (4)继续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重点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切实管住管好公款,从源头上防止“三公一金”问题的发生。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配合单位: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地税局、省预防腐败局

  5.以为民利民便民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的全覆盖。

  (1)全面建成五级行政服务网络平台。到2010年底,所有市、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所有乡镇建立便民服务厅,所有行政村建立便民服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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