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落实监督检查机制。继续完善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组织机制;建立对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签订廉政合同及项目履约保证金制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考评机制,引入专家参与和第三方评审机制;试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电子监管,分层次搞好重点项目跟踪审计监督;开展“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落实建设市场“黑名单”制度;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牵头单位:省纪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省安监局
配合单位:省扩大内需检查领导小组和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
2.以构建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努力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
(1)全面落实《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开展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推进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开展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教育文化、涉农、司法、干部人事、执法执纪监督、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分配等十大领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研究。
(3)抓好重要行业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建立完善发展改革、财政、土地、交通运输、城建、司法、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农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重要部门和行业腐败风险防控制度和办法。
(4)开展重要岗位腐败风险防控研究,制定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风险防控办法并组织实施。
(5)研究制定高校、国有企业腐败风险防控办法,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
牵头单位: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预防腐败局
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直各有关部门
3.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全覆盖。
(1)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2010年底前实现省市两级电子政务网络全覆盖,推进市州电子政务网络向县市、乡镇延伸;以强化公共服务、推进政务公开为重点,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出台省、市(州)政府及省直部门门户网站考核和绩效评估办法,建立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应用系统运行对接机制;完善电子政务的法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全省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省电子政务工作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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