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的决定
(鄂文〔2010〕11号)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县域经济“一主三化”的指导方针,迎难而上,砥励奋进,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强力推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涌现出一批综合实力强、增长速度快、质量效益好、发展后劲足、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县(市、区),为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考核工作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评价考核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武汉市江夏区、宜都市、武汉市黄陂区、宜昌市夷陵区、仙桃市、武汉市新洲区、当阳市、武汉市蔡甸区、荆门市东宝区、枝江市、大冶市、鄂州市鄂城区、京山县、荆州市荆州区、赤壁市、随州市曾都区、钟祥市、潜江市、襄樊市襄阳区、汉川市等20个县(市、区)“2009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授予恩施市、红安县、郧县、兴山县、宜城市、崇阳县等6个县(市)“2009年度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位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