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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


  2.广告牌匾整治。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20条市容卫生环境示范街路和103条达标街路的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顿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牌匾广告规划设计和规范设置工作。2011年启动完成300条(段)街路的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顿工作。

  3.占道设施和街面秩序整治。2010年9月30日前,初步完成大型户外广告拆除、桥下空间整顿、市场摊区规范管理和街面秩序整治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占道市场摊区及街面秩序规范管理和巩固提高工作。2010年9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35条街路占道设施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批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占道设施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和全市占道设施规划设计工作。

  4.楼体美化。2010年10月30日前,完成楼体立面整饰规划设计工作。2011年2月1日前,完成楼体维修粉刷清洗和立面改造工程。

  5.灯饰亮化。2010年9月中旬,完成总体策划;10月31日前,完成现有灯饰设施维修工作和部分街路灯饰亮化小品工程;12月31日前,完成街路冰景制作和30条重点街路、20个重要景观节点氛围亮化工程。重点部位建(构)筑物外墙立面改造以及大型桥梁新建工程竣工后同步实施灯饰亮化。

  6.园林绿化。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无树街”盆栽植物试点工作和园林绿化环境容貌提档升级整治工作;11月15日前,完成20条重点街路园林设施安装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秋冬植任务。2011年启动沿江、沿沟、沿河绿化,庭院绿化建设和公园绿地建设工程。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1年2月1日前完成)

  1.由市城管办负责按照工作标准,采取分阶段验收方式,对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2011年年初,召开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总结经验做法,表彰先进典型,引领城市容貌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战役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城管委的具体指挥下,由市城管办负责编制方案、制定标准、组织推进以及综合协调、统一指导、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内设环境卫生、牌匾广告、占道设施、街面秩序、楼体立面、灯饰亮化、园林绿化等7个专项工作推进组和综合督办组。各区、县(市)要参照市的模式开展工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能承担整治任务,推进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实施方案,对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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