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哈尔滨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办法》(市政府81号令 2002年3月20日发布)
(十)《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95号令 2003年3月26日发布)
(十一)《
哈尔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市政府110号令 2004年2月17日发布)
(十二)《
哈尔滨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市政府141号令 2006年3月2日发布)
(十三)《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政府159号令 2007年6月29日发布)
二、对已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下列5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
哈尔滨市对外地来本市投资经营企事业实行优惠的规定》(哈政发[1986]60号 1986年4月5日发布)
(二)《
哈尔滨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5号令 1992年5月8日发布)
(三)《
哈尔滨市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规定》(市政府27号令 1993年12月28日发布)
(四)《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7号令 1995年7月22日发布)
(五)《
哈尔滨市行政执法投诉办法》(市政府106号令 2003年12月24日发布)
三、对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下列2件市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一)《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哈政发[1987]27号 1987年3月21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