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单位应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于2010年9月20日前书面报局安监办。
九、其它事项
(一)各检查组人员9:20分在局机关大楼门前集中统一乘中巴出发,各小组请按对应编号的车辆乘车。
(二)负责车辆接送任务的相关单位必须确保司机在9:00前把车辆开到局机关大楼前等候。
(三)请宣教中心安排相关宣传报道事宜。
(四)大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召集人应及时召集检查组成员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一并于9月25日前交局安监办601室。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郭小燕电话83918969 手机13902973211)
深圳市城市城管局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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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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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1)消防安全情况;(2)三防安全情况;(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4)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劳动安全保护情况,各类应急预案的建立及应急演练的组织情况;(5)森林防火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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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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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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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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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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