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国庆、中秋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各单位应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情况,于2010年9月20日前书面报局安监办。
  九、其它事项
  (一)各检查组人员9:20分在局机关大楼门前集中统一乘中巴出发,各小组请按对应编号的车辆乘车。
  (二)负责车辆接送任务的相关单位必须确保司机在9:00前把车辆开到局机关大楼前等候。
  (三)请宣教中心安排相关宣传报道事宜。
  (四)大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召集人应及时召集检查组成员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与《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检查登记表》一并于9月25日前交局安监办601室。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联系人:郭小燕电话83918969 手机13902973211)

  深圳市城市城管局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情况;(2)三防安全情况;(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4)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情况,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劳动安全保护情况,各类应急预案的建立及应急演练的组织情况;(5)森林防火的落实情况以及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检查场所

 
 

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被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人员签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