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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东政发〔2010〕12号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加快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重点工业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2009年,全市30户重点调度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16.9亿元、利税168亿元、利润102.6亿元,分别占地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6.8%、40.2%和34.8%,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重点工业企业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产业产品层次较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个体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差;自主创新能力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低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业企业发展,将其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战略重组、制度和管理创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带动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50户重点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占地方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均达到60%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家,100亿元以上的达到15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部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全部拥有中国名牌产品、山东省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明显进步,居国内先进水平的比重达到88%,其中居国际先进水平的达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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