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贸易促进政策,监督履行我市在进出口公平贸易和投资方面承担的义务;组织和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协助国家相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参与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贸易政策,牵头组织与港、澳、台的贸易活动。
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服务贸易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技术进出口、服务贸易促进工作。
(七)机电和科技产业科(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工作;承担全市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机电产品进口审核登记、加工贸易管理等工作;监督协调全市进口机电产品招标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两用物项进出口许可工作;组织协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展销会、洽谈会;承担市政府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投资促进与外资管理科(市政府利用外资委员会办公室)。
参与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拟订和执行外商投资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年度指导目标;发布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和管理全市各类招商引资促进工作;组织参与国家有关部门及省政府、市政府举办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
宏观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研究、分析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拟订和执行鼓励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和《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审批和变更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审核及转报;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投资企业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承担全市利用外资方面重大招商活动项目对接及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和协调省外资金统计工作;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承担全市重大招商活动项目对接及签约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协调港、澳、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市外资办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