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研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建议 ; 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案件。
(三)发展规划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划、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规范;负责对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估;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分析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人口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制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和制度 ; 推动各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的统计分析 , 协调处理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投诉 ; 加强对各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 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和驻温泉的中央、省、市企事业单位、学校、军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宣传教育科(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制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报道,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和相关问题的分析研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五)科学技术服务科。
拟订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检查监督《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人员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承办病残儿童、节育手术后遗症和并发症的鉴定工作。
(六)财务科。
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编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审核提出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