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咸宁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设 3 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调查研究,起草工作计划、总结、会议文件等文字材料;负责机关机要、文电、档案、国安、保密、电子政务、会务工作;负责督办、行政复议、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审计、财产、汽车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等工作;承担办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务、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干部培训、机构编制、人事工资、老干部管理工作。

  (二)外事科(外国专家科)。

  负责全市外事指导、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外宾及外国(境)记者采访接待工作,并向有关部门提供宣传资料;负责外事接待礼宾工作的综合报批工作;承办本市人员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相关人员来咸的审批、审核、报批事宜;负责护照、通行证申办、收缴、签证等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国侨民的涉外事项、处理涉外信访事项和民事、刑事等案件;负责编制本市引进国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申报项目并组织实施,做好引智项目的成果推广工作;归口管理外国文教、经济专家,承担相关聘请计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办理事务类外国专家邀请函和签发有关证件,负责加强与外国专家组织和培训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检查市内出访团组完成任务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参与调查处理出国(境)、来华工作的违纪事件;负责协调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咸活动和市内民间组织参与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的调研、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外案件;处理涉外反恐防恐工作;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侨务与港澳事务科。

  调研、综合本市侨务、港澳工作的情况,向上级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依法保护本市归侨、侨眷、 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市有关侨务、港澳工作的相关政策;负责开展侨情调查,组织海内外华侨、华人联谊活动;负责本市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审批事宜;负责全市侨务、港澳扶贫工作;负责华侨及其社团组织、港澳同胞及特区政府或部门、归侨、侨眷的来信处理及来访接待、礼宾、联络工作;配合教育部门研究解决归侨、侨眷子女和华人有国内子女升学、自费出国留学等有关事宜;负责华侨、港澳同胞回国(境)定居的安置工作;负责通过侨务、港澳活动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工作,推动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与本市开展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 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本市对外华人教育事宜和侨务对外宣传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