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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招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负责策划和完善《咸宁市投资指南》,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对外宣传推介工作;收集全市的资源信息,策划全市招商项目库,做好各种形式的招商项目推介工作;分析全市产业导向和重点招商项目,策划、编写项目和产业承接方案;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市招商网络平台。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投资环境的监察和调查研究,提出改善投资环境的意见、建议和措施。

  (十二)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及建议。

  (十三)负责建立与投资企业的联系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外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协调以及督办工作,保护中外双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四)负责指导县(市、区)招商引资业务工作,提出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的意见、建议;协调县(市、区)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支持和服务;建立县(市、区)项目库、投资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市投资信息共享。

  (十五)负责配合咸宁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的招商工作;负责市直招商小分队的管理服务,指导开展招商工作。

  (十六)为规模以上企业提供 “ 直通车 ” 服务。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招商局设 3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承办局机关日常性事务,综合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起草局机关工作制度及制度执行的监督;负责局一般性事务的内外衔接协调;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各类信息的组织和对外宣传;负责局一般性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日常招商引资活动的接待安排;负责招商网络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局党建、政工、纪检、文电、机要、档案、人事、财务、后勤管理、计生、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招商项目科。

  负责全市性招商指南、项目册等对外宣传推介材料及多媒体宣传片的策划、制作及对外宣传推介;负责客商咨询的接待、回复、材料的提供及跟踪联络;负责建立多种形式的中介招商平台及与国内外各种商协会、企业、个人的联系,建立客商资源库;负责收集项目信息,并跟踪联系;负责产业及项目承接方案的策划、编写;负责项目的洽谈、选址及合同的起草和商定;负责外出招商;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种类型的招商活动;负责与市直招商小分队招商工作的协调、配合;负责与咸宁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招商引资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待的重要项目的跟踪落实及进展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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