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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文电、宣传、档案、保密、会务、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后勤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党务、人事、工会、共青团工作,抓好党 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负责落实市政府与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政银合作及组织增信工作, 服务政府融资平台,参与政府融资平台开发性金融项目的信用评审;协调与县域中小金融机构的合作;协助县域经济项目的信贷管理。组织引入社会力量,实施社会化、公开的监督、监管,协调处理贷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其他需要协调的事宜。

  (二)计划财务与资产管理科。

  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计划,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土地储备经营资金计划、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经营性资金计划、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性资金计划、年度融资计划、 信贷资金偿还计划; 负责市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债券发行的统筹协调工作;拟订市政府城建投融资平台重组、整合和筹备企业债券工作的实施方案, 并组织 和 参与实施,推动政府 城建投融资 平台市场化、实体化,创新稳健的发展。

  贯彻落实 财经政策与法规,加强财经政策研究,制定中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积极组织资金,合理调度资金;负责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城建资金管理,定期编制报送财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财务报告。

  拟订除土地外资产的经营管理计划,负责资产( 包括储备土地、房产和建成的城建资产等 ) 的 经营 管理, 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与保值增值, 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城市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业务的开发利用管理,协助收储土地的交地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做好资产(帐、实)管理工作。

  (三)投融资与经营管理科。

  参与 市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年度建设资金计划 编制工作, 负责拟订城建项目建设方式与实施方案, 负责融资城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编制工作 , 负责组织专家对政府投资城建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城建项目代建合同的拟订工作,参与城建项目设计、监理及施工招投标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的控制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中心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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