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2010年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吕政办发[2010]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市直企、事业单位:
《吕梁市2010年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吕梁市201O年城乡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决战之年,是启动实施“十二五”规划发展的基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的关键之年。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确定我市今年城乡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全市推进城镇化暨城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李源潮部长重要指示精神,围绕“三三战略”总体部署,以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及打造“生态新吕梁”为总目标,以城乡群众住房保障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切实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主要目标任务是:
--全市(含县城)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5亿元。
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城市建设用地控规覆盖率达到70%以上;完成10个建制镇、10个乡的总体规划,226个新农村建设规划,3个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1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
--新建廉租住房2590套,经济适用房152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10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33套。
--完成10.3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新竣工建筑采暖分户计量和控制功能比例达100%,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到25%。
--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正常运行。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75%,中心城区和县级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0%,全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30%。吕梁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柳林县、中阳县污水处理厂5月底前投入正常运营;交城县、文水县污水处理厂5月底前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营;汾阳市、污水处理厂6月底前建成,8月底前投入正常运营;兴县、临县、石楼县、方山县、交口县污水处理厂9月底前建成,11月底前投入正常运营;岚县污水处理厂1 2月底完成提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