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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八)负责对全市出版活动进行监管,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出版、印刷、发行的监管工作。

  (十九)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二十)负责对全市出版物内容进行监管,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工作,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一)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批及监管。

  (二十二)负责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二十三)贯彻实施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二十四)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监管,负责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二十五)负责全市印刷业的监管。

  (二十六)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二十七)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交流政策,指导、管理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推进对外文化的合作、交流与发展。

  (二十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监督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十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上传下达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局重大事项的落实;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信息、保密、工会、妇工、计生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行政事务管理、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治理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教育培训、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工作;承办全系统各门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审定工作;负责对全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协调局领导承办文化体制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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