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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10-201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依托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体系建设,在全州乡村发展农资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四)依托社会服务功能,发展农村社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农村社会服务事业,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丰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
  四、主要任务及建设项目
  (一)发展以产销对接为基础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1.建设和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全州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在西昌、会理、德昌等县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仓储、加工和运输设施条件,完备市场信息服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绿色环保、安全监控功能。逐步推行电子结算,提高流通效率。使安宁河流域县市与其它县、城市与农村、产地与销地协调发展,建设各具特色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增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到2013年,发展西昌、会理、德昌等县市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各1个。(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农办、州发展和改革委、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畜牧局、州粮食局)
  2.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第三方物流,提高农产品物流专业化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到2013年,支持西昌市汇川农产品物流市场有限公司、西昌市广平农产品有限公司、德昌蔬菜藏业有限公司完善冷藏、仓储、运输、零售终端设施。(责任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农办、州商务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畜牧局、州供销社)
  3.推行农超对接流通方式。引导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拓宽对接渠道,创新对接机制,构建多元、长效、稳定的产销对接新模式。到2013年,组织引导2-3户大中型连锁经营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接,搞活农产品流通,打造农产品品牌,保障质量安全,构建和谐共赢的产销关系。(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农业局、州工商局、州供销社、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
  4.加快生猪屠宰行业升级改造。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1号)的要求,控制定点屠宰厂(场)数量,压缩小型手工屠宰场点,推进定点屠宰企业整合和升级改造,提高检疫检测、质量控制和无害化处理能力,保证猪肉质量安全。到2013年力争完成全州县市城区定点屠宰厂(场)的技术改造升级。(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商局、州畜牧局、中国电信凉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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