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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鞍政人发[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海同志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保留副师职待遇);
  徐长有同志为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战玉民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副师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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