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通知
(豫政办〔2010〕11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是应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加强了应急平台建设和应用,部分市、县(市、区)政府应急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省政府有关部门的专业应急平台已初具规模,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大部分市、县(市、区)政府尚未建设应急平台。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13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加快应急平台建设进度
未建设应急平台的单位要加快应急平台建设进度,按照分步建设、急用先行的原则,重点推动视频会商系统和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建设工作。2010年年底前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完成省政府移动应急终端的建设工作,确保移动办公、信息查询、图像浏览功能的实现。2011年1月底前要完成省政府应急平台与各市、县(市、区)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视频会商系统的互联互通。2011年3月底前要完成各市、县(市、区)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以及重点防护目标的小型移动应急平台配备工作,确保现场图像采集、视频会商和指挥调度功能的实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视频会商系统和小型移动应急平台建设任务完成后,要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展本地、本部门应急平台的其他功能。
二、加强应急平台网络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公共通信网络、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专网、互联网和卫星网等多种通信渠道,建设应急平台网络系统,满足图像传输、视频会商和指挥调度等功能需求。依托公共通信网络建设IP电话、电话调度、多路传真和数字录音等系统,实现省政府与各地、各部门之间通讯联络的功能。依托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专网和互联网建设应急平台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传输图像信息和数据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等功能;依托卫星网建设移动应急平台网络系统,实现与前线开展视频会商、应急通信和数据传输等功能,2010年年底前要完成卫星网组网工作,确保各地、各部门对卫星网络的应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