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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0〕111号)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整治工作,落实全省节能减排和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部署,改善黄河滩区生态环境,切实保障黄河行洪和大堤安全,省政府决定于2012年年底前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在黄河滩区开办黏土墙材企业、发展黏土墙材产业,不仅影响黄河生态环境,干扰冲击全省“禁实”工作,也对黄河行洪安全造成隐患。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强力推进下,我省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2009年8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全面整治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的决定以来,沿黄各省辖市先后拆除影响黄河行洪安全、占用基本农田或耕地等黄河滩区黏土墙材生产线563座,压减产能80亿块标砖,有效遏制了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无序发展、盲目建设的势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现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加快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在黄河滩区最终取缔黏土墙材产业,彻底消除对黄河行洪安全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实现全省“禁实”目标。同时,多方扶持黄河滩区群众开辟高效种植等致富渠道,切实摆脱依靠黏土墙材产业生存的现状,引导黄河滩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

  二、明确工作任务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加强引导、依法管理、规范运作、逐步淘汰、最终取缔”的要求,实行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负总责、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政府确定的淘汰落后产能、推进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确保3年内全面关闭淘汰黄河滩区黏土墙材企业,确保关闭淘汰工作顺利推进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关闭淘汰范围

  黄河滩区具体范围为:左岸温孟滩移民区下端至台前河段,右岸白鹤控导工程至兰考河段,滩区总面积1808.1平方公里,包括郑州、开封、洛阳、新乡、焦作、濮阳等6个省辖市的17个县(市、区)。其中涉及关闭淘汰任务的有郑州、开封、新乡、焦作、濮阳等5个省辖市的12个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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