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国庆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鄂工商函〔2010〕8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
“十一”长假将至,为了保证节日市场繁荣有序、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旅游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0〕174号)精神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现就国庆节日市场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市场监管,确保消费安全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围追兜售、非法摆摊设点、欺诈和诱骗旅游消费者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欺行霸市、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非法博彩和欺骗性有奖销售等不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节日商品市场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管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食品、烟、酒、茶、饮料、营养保健品、农副产品以及烟花爆竹市场,规范经营行为。以监管节日市场商品质量和规范经营行为为主要内容,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坚决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认真清理和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三)切实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节日市场监管。加强对农村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等各类商品市场的检查,强化对城乡结合部食品小摊点、小卖店的日常监管,认真检查商品的有效期、保质期和产品质量合格证,严防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等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
(四)切实加强节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解答消费者有关咨询,及时受理、分流、督办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按照《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监管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市场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得力、人员明确、措施到位、保障有力。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对市场上出现的突发事件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级工商部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确保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二、严格监管纪律,明确监管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日市场的监管工作,及时做好国庆节日市场监管工作部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领导重视,组织具体,任务明确,措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