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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2009年已开展的行业和领域要按照深化、巩固、提高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抓反复、反复抓。一类企业要彻底关闭取缔,防止死灰复燃;二类企业中整改无望的予以关闭,通过整顿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严把验收关,经有关部门验收,由县、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县、区长签字后,方可恢复生产;三类企业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生产。
  3、责任落实。对一类、二类、三类企业要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三落实”。要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在煤矿推行“五人小组”安全包片监管,在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落实“保包”责任制。
  4、目标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不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的落后企业,淘汰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和各行业、各领域的整体安全水平,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全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市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制订全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对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组  长:韩忠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黄显华  市长助理
  兰成龙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白  明  市安监局局长
  元  旭  市公安局副局长
  许晋雄  朔州煤监局局长
  左中伟  市煤炭局局长
  成  员:元千智  市教育局局长
  赵剑华  市国土局局长
  兰成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  彪  市水务局局长
  石  爱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  宏  市林业局局长
  孔庆虎  市经信委(国资委)主任
  于健云  市工商局局长
  李志斌  市旅游局局长
  李锦平  市质监局局长
  张锁会  市安监局副局长、市安委办专职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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