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规划有关深化工作的函
(沪发改环资[2010]095号)
各区县节能减排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政府机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交通港口局:
按照8月24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关于做好“十二五”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各领域需进一步深化细化节能规划的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请你部门结合本领域节能规划编制工作,抓紧组织做好细化深化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三点工作建议和要求:
1、深化内容:重点包括各领域“十二五”能耗总量需求测算情况与总量控制方案、节能指标体系、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各领域的内容提纲建议见附件。
2、时间节点:10月底前提供书面资料和电子文档。
3、工作方式:组织各方力量,聚焦重点,深入调研,加强与本区县和本领域“十二五”发展建设规划、全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等方面的衔接。
联系人:郭建利、齐康
联系电话:23112971、13918210576
电子信箱:guojianli2005@126.com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区县节能规划深化内容建议提纲
一、“十二五”能耗总量需求及总量控制方案
1、能源需求总量预测分析
按照现有技术和措施,在常规情景下,分析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十二五”能耗总量增量,包括重点新增用能项目的清单;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技改等重大节能工程实现的减量。
2、用能总量控制方案
按照“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率与全市“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率目标基本相当(全市初步为18%),分析测算本区县“十二五”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基于此控制目标,进一步分解为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用能领域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并研究提出各领域具体控制措施。
二、“十二五”指标和目标
1、本区县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2、本区县单位GDP下降目标,工业、建筑、交通等主要领域的节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