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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李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宁政人[2010]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以下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任职:
李华同志任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建平同志任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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