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抽查、现场访问和听取汇报的方式,对培训机构的常规教学进行质量评估、绩效考核。
第九条 SIYB创业培训机构,要按照SIYB创业培训质量监控程序要求,做好监督评估。
一、在开班前12日将计划办班情况报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审核合格后交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组织学员面试。面试过程中由培训教师填写“入学登记表”并根据入学登记表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并确定参加培训学员。
三、实行SIYB培训班活动报告制度,在培训结束,向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学员培训班(TOE)活动报告。
四、加强SIYB培训资料的档案管理,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同时在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部分档案资料另复印一套报送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并统一整理归档。
五、需要归档的资料:(1)创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及SYB入学登记表;(2)学员证件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等);(3)创业培训申请表;(4)已创业学员的营业执照等;(5)课程表;(6)学员考勤表;(7)创业培训班学员每日意见反馈表;(8)培训班评估表;(9)评估评分表;(11)学员创业计划书;(12)创业培训班学员结业花名册;(13)结业证复印件。
六、需要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料:(1)举办SIYB创业培训班计划表(附件5);(2)课程表;(3)经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的学员考勤表复印件;(4)SIYB培训班评估评分表;(5)学员培训班(TOE)活动报告;(6)创业培训班学员结业花名册;(7)学员创业计划书复印件。
第十条 经考核合格,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际劳工组织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是学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唯一证明文件,证书上有全国统一的证书序列号,遗失不补办。
第十一条 《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发放
一、《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培训证书的发放
1.学员出勤(40分)。培训期间,学员出勤率须达到100%,不得缺勤。如有缺勤,扣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