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劳动局关于全面开展创业培训工作的意见
(筑人社发[2010]10号)
各区(县、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创业培训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09]8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函[2010]78号)文的精神,为推动创业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现就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思路、培养能力、扩大范围”的原则,以全面实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为主,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创业培训领域,探索多形式培训手段,不断创新培训模式;针对各类人员的不同特点开展培训,着力提高创业者的素质和能力,整合培训资源,建立满足城乡各类人员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培训对象的覆盖面,将具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补贴政策的覆盖范围。
二、培训对象和报名登记
(一)培训对象
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或在我市创业且有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享受创业补贴培训政策。
(二)报名登记
凭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或《居住证》、与本人身份相关的证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劳动保障所,申请填写《创业培训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验明其有效证件,并保存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三、创业培训模式
(一)“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原则,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厅的规定,由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培训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管理。
(二)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包含创业意识和理念、介绍创业扶持政策、开办企业相关知识、创业经验交流等内容的创业引导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