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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乡镇医院要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要开展上门医疗服务。实施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和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试点,实施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基层医疗单位要采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
  六、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和3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学生等做健康检查,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防治服务。普及健康教育,启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公共媒体普及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增加国家重大公共服务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实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在农牧区宣传出生缺陷干预知识,为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发放叶酸等补剂等。启动农村妇女常见病检查工作,给住院分娩妇女予以补助。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破伤风"等一批重大公共服务项目。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做复明手术。实施农牧区安全饮用水工程。积极推进农牧区改厕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建立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实施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规划。积极推广和应用藏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
  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
  附件:1、拉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09-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2、拉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
拉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曹 边 疆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阿    布  副市长
  副 组 长:  泽    兵  市政府副调研员
  赵 亚 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 全 保  市财政局局长
  格    列  市卫生局局长
  徐 海 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扎西平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冯 毓 强  市编办副主任
  索朗杰布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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