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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拉政发〔2010〕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拉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2010年3月12日市政府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拉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拉萨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全市各族人民的健康和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我市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全市各族人民健康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全面建设小康拉萨、平安拉萨、和谐拉萨、生态拉萨的一项重大任务。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的特殊关心、全国人民的无私支援下,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这就决定了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确定的总体方向和基本框架,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坚定信心、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医药卫生事业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牧区为重点、藏中西医并重的方针,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公民健康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突出基础建设,加强监督管理,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努力建立具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医药卫生体制,不断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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