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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拉萨市2010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部门职责
  1、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试点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整合筹集计划,村(镇)整体规划审批,研究决策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督促各职能部门完成工作任务,总结交流各部门、各县(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工作经验。
  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在拉萨市安居办基础上组建办公室(以下简称拉萨市试点办公室),是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试点工作,负责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物招标采购及发放工作;研究上报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督促各县(区)做好工程规划设计并完成工作任务;协调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审定县(区)村(镇)试点方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计划实施的统计工作;起草发布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相关信息、简报和草拟对外宣传材料;全面检查县(区)工作完成情况;总结交流各部门试点工作的经验。
  2、拉萨市各成员单位在拉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如下职责:
  (1)市财政局负责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资金整合、筹集、计划审核、下达和管理工作。
  (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环保局负责制定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方案编制导则、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通用图集、技术人员培训和工程实施技术指导,监督工程建设质量。
  (3)市国土资源规划局负责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试点村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保护评估工作。
  (4)市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全市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补助资金、物资使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5)市新闻出版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定农家书屋书籍音像资料配备计划,开展农家书屋书籍音像资料配备工作。
  (6)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定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计划,指导和督促县(区)、县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7)市委宣传部、拉萨市文化局、广电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定村级广播文化站、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数字电影播放设备购置计划。指导和督促县(区)、县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8)市委宣传部负责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农民道德水平,逐步构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家庭为立足点的农村社会主义到的规范体系,增强农民的国家观念、法制观念、集体观念、道德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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