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亳政办〔2010〕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2010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政策措施,推进科学发展、加速亳州崛起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
(一)重点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治理面向企业的乱收费和各种摊派,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面向城镇居民乱收费、乱加价,切实减轻城镇居民负担四项工作。
以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检查,摸清强农惠农各专项资金底数,查明资金流向;开展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挪用、套取及滞发、抵扣、贪污等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保持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压态势,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厉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以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为重点,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企业减负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清理各级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和基金项目目录;对国家和省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各地一律不得继续收取,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任何单位向省、市属国有企业要求捐赠、捐献、公益事业捐款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