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府办发〔2010〕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鹰潭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发〔2010〕7号),保留鹰潭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为市人民政府正县级派驻机构,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我市在上海市的重大政务、经济、科技活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
(二)与上海市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界人士联系,协助我市有关部门在上海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联络、引导、上海企业和各界人士到鹰潭投资,争取他们对鹰潭发展的支持帮助。
(三)向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上海的政治、经济、科技、商贸等方面的信息。
(四)负责我市县级以上干部(含离退休的老同志)来沪接待服务工作;为市直各部门来沪进行公务的人员提供方便。
(五)负责宣传鹰潭经济、社会、文化、风土人情、旅游景观、推介鹰潭。
(六)协调配合上海市对鹰潭在沪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及相关服务,并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内设2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和行政管理;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审计、财产管理工作;负责我市县级以上干部(含离退休的老同志)来沪接待服务工作;为市直各部门来沪进行公务的人员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