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1125”药业企业振兴与提升计划(2010-2012年)的通知
(亳政〔2010〕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1125”药业企业振兴与提升计划(2010-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亳州市“1125”药业企业振兴与提升计划
(2010-2012年)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市药业企业,打造千亿元药业产业,推进“中华药都·养生亳州”建设,促进全市药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亳州市“1125”药业企业振兴和提升计划 (2010-2012年)》(以下简称“振兴提升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特别是“中华药都·养生亳州”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药立市,大力发展中药工业,加强政策扶持,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中药产业发展迅速,逐步形成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保健酒、中药保健食品等七大主导产品,全市药业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目前,共有药业生产企业54家,药业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29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11家,中药材年交易额200亿元左右。2009年,全市药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同比增长42.8%;实现利税18605万元,同比增长32.9%;工业增加值81466万元,同比增长38.6%;中药产品进出口总额6100万美元,同比增长46%。我市已发展成为全国中药材贸易中心和区域性中药材加工制造中心。
在我市药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药企数量偏少、规模偏小,整体实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二是产业层次不高,产品档次较低,低水平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三是知名品牌少,还未形成名牌优势和品牌效应。四是药企管理水平落后,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较弱。五是企业联合协作意识不强,未形成有效的担保和互保机制,引资、融资渠道单一,企业发展后劲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市药业经济的快速发展。
当前,国家大力支持发展中药产业,出台了《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皖北地区发展,明确提出“支持亳州中药产业化基地建设”,批准了《安徽省(亳州)现代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力争用10年时间,将中药产业培育成为安徽省重点产业和亳州市支柱产业之一,中药产业产值规模超过1000亿元;我市中医药文化源远流长,拥有全国最大的中药材交易市场和一大批医药企业,中医药产品特别是中药饮片在国内外市场占据较大份额,发展药业经济基础较好、前景广阔。随着世界各国对植物药日益重视、国家医药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国内医药行业持续较快增长,以中药为主体的我市药业产业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必将得到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