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稳妥推进乡镇合并工作,推动区域资源加快整合、发展要素加快集聚、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公共服务更加完善,增强城镇承载能力和区域辐射带动能力。乡镇合并后原镇驻地可转化并完善为服务性社区。每撤并一个镇对所在市奖励100万元。积极推进强镇事权改革。2010年底前完成强镇事权改革意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扩大镇级管理权限,通过直接下放、委托授权等形式赋予各镇在村镇建设、项目投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经济管理权和行政执法权,增强乡镇发展活力。
9、加快农村社区化进程。从2010年开始,在全市开展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定位、贴近基层、服务农民的农村社区化建设,使农村社区成为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的重要载体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其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支撑和辅助作用。坚持地域相近、规模适度、有利于整合利用公共资源的原则,将几个村庄设定为一个农村社区,在每个社区选择一个中心村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医疗服务、环境卫生、文教体育、商业服务、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区治保、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功能。2010年6月底前,市有关部门会同五市制定推进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意见。
三、强化新型城镇化的产业支撑
10、优化全市产业布局。要围绕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和建设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统筹全市生产力布局,使新型城镇化与产业发展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大型科研院所,加快高端要素、高端人才集聚,推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心城区要优化产业布局,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五市要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把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大力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同步推进,努力打造在国内外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重点中心镇要围绕全市生产力的总体布局,大力发展和做大做强特色板块经济,到2015年基本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重镇、商贸强镇、旅游名镇。
11、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园区建设要与城镇建设紧密结合,使产业园区成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载体。2010年8月底前制定推进产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加大对14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和6个新增工业功能区的建设力度。根据产业振兴规划要求,建立完善工业产业集聚园区体系。明确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实施二次开发,增强产业综合配套和承载大项目的能力,实现产业集群化发展;对6个新增工业功能区,研究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补助政策,核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分3年实行饱和性投入,尽快完善项目落地条件。统筹全市产业园区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全市工业布局调整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规划全市产业园区布局和产业定位,协调定向招商和重大项目建设。扩大园区审批权限,将区市一级项目核准和审批权限下放至园区。根据园区产业定位,按照建设国内一流产业园区的标准,实施个性化、差别化考核,引导和推动产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