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2010年3月26日 青发〔2010〕8号)
为加快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实施和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根据中央、省部署,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
1、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大意义。新型城镇化就是推进城镇化由偏重数量规模增加向更加注重质量内涵提升转变,由偏重经济发展向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转变,由偏重城市发展向更加注重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变。青岛作为沿海对外开放城市,目前城镇化水平仅为64.7%,与快速推进的新型工业化不协调,与我市城市地位不相称,与国内先进地区有较大差距。当前,青岛正处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一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推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最大限度地激发内需活力,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是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优化经济、社会、区域和城乡结构,加快区域、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其内涵,切实抓紧抓好。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和蓝色经济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五市驻地、重点中心镇和农村社区中心村为载体,以产业发展为基本依托,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重要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动力,健全城镇体系,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加快构建大中小城市科学布局、互促共进、协调发展的城市群,构筑大青岛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城镇综合承载力,努力走经济高效、文化繁荣、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3、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统筹,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城镇化的立足点,切实关注和改善民生,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