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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为妇女儿童办的8件实事》的通知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为妇女儿童办的8件实事》的通知
(青厅字〔2010〕22号)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为妇女儿童办的8件实事》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实事落到实处。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23日

  青岛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2010年度为妇女儿童办的8件实事

  一、推动制定出台《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从立法源头上加大对妇女权益的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妇联)
  二、市财政继续支持五市改造150所薄弱中小学。推进市区44所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全面完成市区中小学取暖设施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全年举办20场妇女就业招聘专场,提供适合女性就业岗位3万个。拓展“巾帼创业园”范围,为更多的女大学毕业生和创业妇女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经营场所、岗位见习和小额信贷贴息等相关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
  四、全市财政3年投入经费3270万元,为30万名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到2010年底,完成13.5万名妇女的检查任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五、以新一轮后备干部队伍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挂职锻炼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女干部培养锻炼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六、在五市建设50个“一池三改”户用沼气示范村,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市农委)
  七、绿化治理青银高速、环胶州湾高速、同三高速、滨海公路南段、胶济铁路等5条重要通道两侧及可视范围内的山头和村庄,新建通道林带124公里,绿化面积11034亩;补齐断档林带22公里,绿化面积4361亩;建设节点绿化林带12公里,绿化面积1079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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