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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工程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交质传[2010]15号)


  根据厅安委会苏交安委传[2010]15号《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和各工程项目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加强领导,狠抓“两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周密部署安排,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二、各交通建设工程安监机构和各工程项目要认真贯彻落实部、省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结合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组织一次回头看,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未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重点督办,暂时无法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方案。凡是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两节”期间一律停止施工。
  三、各工程项目要把防坍塌、防坠落、防触电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好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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